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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通知》要求,9月30日前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申请由各系统一组织,预答辩专家组由各系协调安排。各预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答辩专家确定后,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形式。预答辩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申请人须在答辩前3天将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给答辩专家,各系将《预答辩安排表》(附件1)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伍阳老师进行网上公示。

三、预答辩过程。每位博士生预答辩报告不少于3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请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点、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结果的可信性、研究结果的应用价值进行严格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四、预答辩结束。申请人须参照专家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2)须在预答辩结束后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