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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46人(含专项人才计划),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博士)7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博士)2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共21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四条(招生简章网页链接见文末)。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若干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由二级学科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三)学院成立候选人审查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等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2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11122日—1219日。

网上报名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六条(简章网页链接见文末)。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214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1219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430072027-68754920)。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考试时间预计将在20223月或4月举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除外):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收录。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11219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九条(快递请务必使用EMS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外语综合水平免试申请材料如下:

1)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2)支撑材料,英文文章(含见刊页)、权威机构开具的认证检索报告(加盖红章)。

所有获得外语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后期考核成绩计算时,其外语成绩将统一按学院确定的外语合格线的最低分数进行核算。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2315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查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

综合考核前,学院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时间:20224—5月(暂定)

2、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2)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3)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二)考核内容

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三项,设笔试及面试,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5%+外语水平×20%+培养潜质×35%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加试科目,土木水利专业:①土木工程概论②工程项目管理

八、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学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信息,网址:http://civ.whu.edu.cn/szdw/zrjs.htm

本细则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210.42.121.116/wdyz/index.php/index-view-aid-801.html)的相关内容执行。

联系电话:027-68776173(学院)、027-68754920(研究生院),工作时间开通。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4315 王老师(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报考博士申请材料”字样,请务必使用EMS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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