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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客观、公正评价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等工作中的实绩,激励引导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工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与评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考核

()考核对象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分别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总结本年度工作,并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附件2)

2.学院审核与评议

学院对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定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核内容包括:任务书内容指标、学生评价、学院评价等。

二、优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评选

()评选范围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受到学生普遍认可;

2.能认真执行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日常工作规范,深入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

3.工作富有成效,班级班风学风室风优良,本人所带班级或学生在本院具有示范作用;

4.未出现疏于教育引导而导致的严重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等情况;

5.同等条件下,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者优先。

()评选程序

1.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分别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附件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导航师申报表》(附件4);

2.学院结合申报者的学生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师生评价等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

3.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评优是年终工作量计算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与评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真实准确,保障考核和评优工作发挥实效;

3.请全体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参加年度考核,于202215日(周三)17:00前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附件2)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请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于202215日(周三)17:00前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附件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附件4)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余娟027-6877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