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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往届(结业)生返校学习、申请补授学历证书办法的通知(2007.12修订)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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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不及格课程在15学分以下的学生),作结业处理,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返校学习,合格可获得学历证书; 2、返校学习的学生,应于学期的前三周到所修课程的开课院系办理返校学习手续——返校学习学生持交费凭据在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武汉大学学生返校重修成绩登记表》一份,交任课教师并出示交费凭据,由任课教师添加重修名单; ——从本学期开始,返校学习学生成绩相同于在籍学生,上网运行。教师在考试完成后,上网登载成绩,同时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返校重修成绩登记表》交课程所在院教学秘书,返校学习试卷随该课程试卷一同存档。 3、非本院返校学习学生的试卷由开课院教学秘书复印后,连同任课教师填写的《武汉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随该课程成绩单(上网登载后的打印件)一同送交学籍办公室,由学籍办转交学生所在院教学秘书; 4、返校学习学生修满毕业应取得总学分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后,由所在院教学秘书填写《武汉大学往届生返校重修申请补授毕业证、学位证书审批表》、《颁发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审批表》,请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审批签字后,连同《武汉大学学生成绩单》、返校重修的《武汉大学学生返校重修成绩登记表》、重修试卷复印件一并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补授学历证书手续; 5、补授学历证书时间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或课程与毕业论文结束后两周,由教学秘书统一办理。 本办法从2007届毕业生开始实施。 武汉大学教务部 2007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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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yujuan 责任编辑:yuju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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