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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字体: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郑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4个复试小组(第1组:岩土工程;第2组:结构工程;第3: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第4组:市政工程)。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职责:评价考生提交报告,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给出考核分数。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单独选拔优秀人才”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基本奖学金分配

1、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50分,业务课60分;

2、招生计划:20人(含提前攻博生8人);

3、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得多于2名。

4、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下表。

各专业招生人数一览表

专业名称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合计

招生人数

9

5

3

3

20

 

5、按照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程序,将基本奖学金名额及等级分配给提出申请的导师,经复试录取的考生向其所报考专业的导师申请基本奖学金。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每生不少于10分钟。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一式五份),并以PPT形式加以阐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复试小组要认真进行评价,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人。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奖学金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综合成绩占30%,以百分计。其中:初试成绩为三门考试科目的平均分;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3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

单独选拔优秀人才考生的成绩核算方法,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2008)选拔条件及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一级学科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在综合考虑考生的总评成绩、并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排序录取。

七、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8513日上午800—120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下表。外语口语及听力单独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时间:

2008513日上午800—1200


复试时间、地点一览表

专业

时间

地点

外语口语及听力

513

下午230

工学部1教学楼10

工程管理系系办公室

岩土工程

工学部1教学楼10

土木建筑学院会议室

结构工程

工学部1教学楼10

建筑工程系

防灾减灾工程及

防护工程

工学部1教学楼10

工程管理系

市政工程

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市政工程系

 

4、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本人科研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身份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5、复试费用:按校财务部规定,复试费100/人,加试费100//人。

七、体检

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体检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公章)

                                 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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