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
一、申请资格
1、转出学生资格:《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文件规定的可以转学院学生。
2、转入我院学生资格: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已取得我校学籍,在读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
(4)了解即将转入的专业,对学习该专业有比较大的兴趣。
二、组织流程
1、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本科生转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执行整个转学院的具体工作。
2、转学院申请及审核在智慧珞珈——本科教务上完成。
3、工作程序
(1)2025年2月17-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2)2025年2月19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转出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3)2025年2月20-26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拟转入我院的转学院学生名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最终转入的学生名单。报名人数小于学院拟接收人数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全部接收;
(4)2025年2月27日,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上报本科生院。
三、学生应结合自身实际,参考各学院接收转入计划数,长远考虑就业、升学难度等因素,理性看待转出至热门学院。2024级我院学生申请院内专业调整,不在本次进行。参照《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7号)文件执行。
四、此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