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在校本科生选课的范围如何?
答:我校的学分制学费收费自201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起实施,因此2010级、2011级本科生所有的课程都需要通过教务系统选课。2009级、2008级学生仍按以前的办法执行,选课只限于通识选修课。
⒉2010、2011级选课分几个阶段?
答:为了引导学生自主选课,避免选课的盲目性,选课分三阶段进行:
⑴上学期第17周,自主选择专业课;
⑵上学期第18周,自主选择通识必修课;
⑶本学期第1-2周,自主选择通识选修课。
⒊选课操作程序如何?
答:具体选课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入选课界面:登录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 http://202.114.74.198/或http://202.114.74.199/);选择“学生”,输入“账号”(学号)、“密码”(初始密码是生日,8位)和“验证码”。
⑵在线选课
①专业课选课:选择“在线选课”下的“专业课和部分通识必修课”,按“专业年级检索”:学部—学院—专业—年级(2010或2011级)—学年(2011-2012学年)—学期(下),查找出本专业的计划课程→点击每门课前面的“选课”(绿色)标志→点击左侧“专业课和部分通识必修课选课申请表”下的“提交”;
②通识必修课选课:选择“在线选课”下的“通识必修课”,点击“课程名称”→点击所选课头前面的“选课”(绿色)标志→点击左侧“通识必修课选课申请表”下的“提交”;
③通识选修课选课:选择“在线选课”下的“通识选修课”(通识选修课所属领域可以通过“备注”属性查看)→点击要选课的课程第一列的“选课”(绿色)标志→点击左侧“通识选修课选课申请表”下的“提交”。
⒋选课能否请人代选,选课结束后能否添加名单?
答:所有课程的选课由学生在网上自行操作完成,任何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不得代为选课;未经网上选课的同学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
选课期结束后,系统中生成选课名单,以此作为期末考试名单和财务部收取选课费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选课信息。选课期结束后任课教师不得接收学生选课申请条。
⒌选课期间,学生选不上课的原因有哪些?
答:选课期间,学生选不上课的原因主要有:
⑴选课剩余人数为0;
⑵上课时间冲突;
⑶超过了学分限制上限:系统对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作了限制,选课总学分不得超过45,通识选修课总学分不超过6。
⒍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后,学生可以试听和改选,如何做呢?
答:2010、2011级所有课程实行试听确认制,开学初第1-2周,选课系统会再次开放,以方便学生试听和改选。
所选课程可以试听两次(后续补选课程不设试听环节,一次选定)。学生如果试听不满意,须在第三次开课前网上撤课,不收课程学分学费;第三次开课后没有撤课者即确定为选修该课程,收取课程学分学费。另外,新生第一学期的课程由所在学院(系)预排,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确认,没有撤课者视为选课成功。转专业学生在开学第四周完成退选和补选手续。
⒎选课时,如果选修的一门课程人数很少,会不会开课?如果不开课的话,还能改选其他课程吗?
答: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如果选课人数较少,由各开课学院(系)决定是否开课;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课,选课人数如果不达15人不开课。不开课的课头由教务部协调开课学院撤除学生选课信息,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
⒏重修如何选课和收费?
答:重修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修课考试不及格必须重修,学校给予一次免费重修的机会;如果仍不及格重修者,按照重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课程学分学费。二是课程考试及格仍申请重修者,可交费重修,但及格重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且奖学金评选、推荐免试研究生作成绩认定时,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毕业及出国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不及格重修选课注意事项:
①教务部会在开学初挂重修通知,重修学生一定要注意重修通知,“重修”申请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非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允许进行任何操作,否则将引起系统冲突;②“重修”申请务必进入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成绩与重修查询”→“重修申请”,点击“重修”,选择正确的课头号方可进行;不能从“在线选课”进入“选课”,否则成绩状态将出错;③在系统中无法正确操作的同学(多因上学期在系统中误点击“重修”按钮所致)请于第3-4周到开课学院登记,集中汇总到教务部解决。
及格重修选课注意事项:
及格重修在学生选课页面设置了专栏,教务部第3周会发布及格重修通知,具体操作程序见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