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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做好2021年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附件1)精神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9- 2021级普通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2019级申请类别为“3+3”,2020级申请类别为“2+3”,2021级申请类别为“1+4”。各类硕博连读招生总人数根据当年博士招生政策及人数确定。

原则上,“1+4”硕博连读生硕、博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内。“2+3”、“3+3”跨一级学科和跨校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需加试相关硕士专业课程2门。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国家建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基础扎实,潜心科研,成绩优良,硕博连读申请人须达到所修成绩全部为B(含B-)以上。

(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

(四) 2021级“1+4”硕博连读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排名前20%),或具有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创新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1年10月10日前,申请人需将填写完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资格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支撑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伍老师;邮箱:642286283@qq.com;电话:027-68775110)。

(二)材料审核。2021年10月12日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21级“1+4”硕博连读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次年参加考核。

(三)综合考核。2021年10月20日前,2019级“3+3”、2020级“1+4”、“2+3”硕博连读申请人参加考核,并在考核结束后提交《硕博连读考核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至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综合考核主要是考查学生的平时学习和科研基础状况,考核成绩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和综合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1.学位课程考试成绩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即为已修学位课课程总成绩的平均分。自2018级起,新增《数理方程及应用》为全院学术型硕士生必修学位课程,纳入考核。

2.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分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

(1)笔试成绩。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弹塑性力学》或《流体力学》,申请人根据学习背景任选其中一门。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

(2)面试成绩。申请人提交本人科研履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设想及研究思路、成果展望进行PPT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专家提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及报告情况分别打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

3.成绩计算

(1)“1+4”、“2+3”硕博连读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30×学位课程考试成绩+0.30×专业笔试成绩+0.40×面试成绩

(2)“3+3”硕博连读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20×学位课程考试成绩+0.20×专业笔试成绩+0.60×面试成绩

四、遴选结果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学校政策、学院招生计划,在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为依据,确定遴选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推荐录取。

五、说明

(一)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应为当年招生专业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可接受1-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在当年度相应核减博士招生名额。

(二)“1+4”硕博连读生遴选未通过,如符合条件,可在本人综合考核结束后申请转为“2+3”或“3+3”硕博连读形式。

(三)自2021级(获得博士学籍时间)起,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毕业要求详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标准创新成果要求的规定》。

(四)因疫情原因,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