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二)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人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组织复试,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计划
招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详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项目管理(代码:085239)和工程管理(代码:125600)外,其他专业或领域均可接受推免生。2015年我院计划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30人,专业学位推免生11人,共41人。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毕业于“985”高校或经教育部审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考生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鼓励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申请方式及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于10月8日17时前登录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填写、提交个人信息,我院将于10月9日17时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推免生参加复试。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二)推免生参加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我院按照一级学科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
(二)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
专业英语测试约10分钟/生,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专业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心理素质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复试小组应做详细纪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10月14日08:00—9:30 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学部一号楼十楼011007#)
综合面试时间:10月14日下午2:00
各学科综合面试地点一览表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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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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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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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学院会议室(0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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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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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工程管理系(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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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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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学生成长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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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面试和专业英语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面试×50%+专业英语测试×10%。
(四)我院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来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录取通知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年级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七、其他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从2012年开始,我院试行从国内“985”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以下简称“直博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年]60号)。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