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优化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严格规范管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鼓励相近专业间的跨专业培养,以促进学科交叉;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复试小组的考核工作。原则上以录取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另安排记录员1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
3.划线原则及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此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统一确定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表1)。
实行差额复试(不含推免生及强军计划生)。
表1:各类别及学科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研究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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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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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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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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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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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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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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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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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环境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工程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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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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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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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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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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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固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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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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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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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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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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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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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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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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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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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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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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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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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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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管理类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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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人数和基本奖学金分配
2013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见表2。
表2:各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2013~2014学年度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5.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程序
全日制专业学位按照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出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及调入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要求进行。
已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愿意转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3年 3月 15 日 17:00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后,学院将于2013年3月17日前确定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已转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专业学位复试,不得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者,视为放弃录取专业学位机会。
6.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根据各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特点,认真组织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100分(其中听力60分、口语测试40分)、综合面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内容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生。外语听力测试集中进行,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考生从事先印制的若干套口试试题中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
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应做详细纪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7.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3月26日08:30~11:30
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 地点:另行通知
外语听力测试:3月26日14:00 ~14:20 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14:30~16:30 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时间:3月27日08:30 ~18:00 地点:见表2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7日08:30 ~18:00 地点:见表2
加试时间:3月27日11:00~13:00(同等学力考生)地点:见表2。
考生报到与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课程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学院将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按校财务部规定,复试及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人和100元/课.人。
表2: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地点一览表
8.成绩核算与录取
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9.调剂录取
原则上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
10.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经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各学科专业应于3月28日~3月29日组织完成学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培养计划。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复试小组提前通知考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有一定的科研课题和经费,方可招收研究生。每位导师指导的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总人数不超过4人。
参与招收“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复试时在其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推荐人选(不超过1生/导师),逾期不予补办,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其导师2015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11.体检
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于一周内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体检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12.录取
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