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1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武汉大学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7日——2012年10月20日。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已完成开题报告且学位论文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经导师和学院推荐优先参评。但申请参评的2010级博士生需由本人递交承诺书,保证至少延期一年毕业,并由导师和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和提名奖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三、报名方式
申报人向培养单位递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及其他申报材料(见附件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 - 2012年9月21日。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2012年9月22日- 2012年9月29日)
各培养单位应着眼于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的需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将个人申报与重点推荐相结合,统筹安排,严格选拔。原则上各培养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有国家重点学科且每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5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3名候选人(排序推荐)。请各培养单位9月29日前集中把候选人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6室王老师处。
(二)复评(2012年10月8日-10月13日)
将候选人材料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评标准,评出相应名额的候选人进入终评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终评(2012年10月15日-10月20日)
将候选人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分别举行答辩会,由专家评审组根据终评标准评选出武汉大学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二十名,“学术新人提名奖”十名。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上报教育部审批。获批后,学校与获奖者签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协议》(见附件三),并下拨三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学术新人提名奖”获得者由学校支付二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并签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提名奖资助协议》(见附件四)
五、相关要求
1、所有报名者需认真阅读《评选办法》和《资助协议》,了解相关要求后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10份,可复印)和其他申报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进入复评时提交材料同上。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为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也可视为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或译著)、所获专利、学术奖励等应该标明署名名次。所有科研成果均以见刊或证书为准。
3、科研成果须注明是否为何种刊物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4、各申报人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培养处王老师(研究生院206室)
联系电话:68752651 电子邮件:wangpeng@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7日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协议.doc (22.50 KB)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提名奖”资助协议.doc (22.50 KB)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申报表(2012).doc (69.00 KB)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doc (33.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