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请硕士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导师同意;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合格(课程、学分问题可QQ咨询教学办伍老师);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的资格论文,须满足入学年对应的学校和学院要求。
二、学位申请登记及毕业申请审核
3月15日前,非全日制、单证硕士申请人加入QQ群763402793(群名片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全日制硕士关注班级QQ群消息。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研究生成果管理,提交毕业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院硕士生资格论文审查表》PDF电子版至1043181768@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资格审查表。学院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三、重复率检测及盲审
4月11日前,申请人按如下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至1043181768@qq.com进行重复率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土木学院-学号-姓名;
2.学位论文内容包括内封面页至附录页,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隐去
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格式须严格对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要求(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6.htm)。
论文仅检测1次,重复率不得超过30%。重复率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学位论文实行全盲审,送审论文与查重论文一致,一经送审不得撤回,评阅期为20-30天。超过规定最长学制、非全日制硕士、在职工程硕士等论文评阅人为3人。评阅结果有1个及以上不合格者,延期至少半年答辩;盲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评阅管理,系统信息须与评阅书信息保持一致,且须上传论文评阅书电子版。
论文答辩
5月31日前,申请人在学院东322A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其中1人须为学院学评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博导教授。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申请人所在系统一组织,学院审核;非全日制、单证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学院指定2位学评会委员、3位校外专家组成。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5.htm)执行。学位申请人须详细汇报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4.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五、学位申请资料
6月1日前,申请人按照学位类别要求,提交纸质资料至学院东322A办公室。
1.学术学位硕士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3)《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
(4) 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纸质版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硕士学位申请表中交《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期刊社、交《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存档页);
(7)《毕业生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2.专业学位硕士(双证)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
(4) 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非必备项)。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毕业生登记表》 (2份,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3.专业学位硕士(单证)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4) 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毕业生登记表》 (2份,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所有类别学生均需提供学位论文及相关评审修改资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材料先后顺序依次为:盲评意见-答辩记录及决议页-修改报告-学位论文全文,PDF命名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同时,申请人须完成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提交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系统填报信息应与纸质版信息保持一致。学评会结束后,学位论文如仍需修改完善,可申请撤回。
六、学位申请
6月8日前,学院召开学评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学评会委员对是否通过学位申请进行表决,赞成票须达到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且达到该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学评会通过后,申请人根据学评会意见继续完善学位论文。
七、相关说明
1.“硕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参与了**科研/实践项目,取得了**成绩,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答辩决议应表述规范,书写美观,亦可打印,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3.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4.提交学院资料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使用订书机装订。
5.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http://civ.whu.edu.cn/xygk/jgsz/xsjg.htm。
6.文中涉及表格在《硕士学位申请表》或附件中可查找。
7.论文终稿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才可提交图书馆(https://www.lib.whu.edu.cn/webfile/category/PhD_thesis_submission/312.html)
8.后续具体流程,将根据学校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请关注QQ群消息。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