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请博士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导师同意;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分问题可QQ咨询教学办伍阳老师);
3.公开发表的资格论文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学校和学院要求。
二、申请登记及毕业申请审核
3月15日前,申请人加入QQ群572292793(群名片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成果管理,提交毕业申请,并经学院审核通过。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30日前,导师审阅申请人学位论文及资格论文,并组织完成预答辩。预答辩专家应由不少于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预答辩小组组长须为学评会委员,导师须列席。申请人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并将预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报学院进行官网公示,未经申请及公示,预答辩无效。
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提交《博士学位预答辩记录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学号-预答辩记录表”发至邮箱1043181768@qq.com,纸质版交学院东322A室,并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未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不得进行后续流程。
四、资格论文审核
4月15日前,申请人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学院东322A室及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处(当代楼A409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如出现期刊类别、署名、与学位论文相关性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审核不予通过。
1.资格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4.《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
五、重复率检测
4月15日前,申请人按以下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至1043181768@qq.com进行重复率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土木学院-学号-姓名;
2.学位论文内容包括内封面页至附录页,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且隐去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导师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格式须严格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
每篇论文仅检测1次,重复率不得超过20%。重复率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六、学位论文盲审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教育部中心盲评,对正常毕业候选人的学位论文,评阅人为3人,评阅结果如有2个及以上合格,须至少延期半年答辩;评阅结果如有1个合格,须加送2位教育部学位中心盲评专家复审,复审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方可组织答辩。
对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评阅人为5人。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包括:达到最长学制、非全日制、单证、论文复评过的、国家抽检出现过“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指导的学生、其它学评会认定需要重点审查的。学制达到8年及以上申请人的论文评阅结果须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他类别重点关注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4个良好及以上,且无不合格,方可组织答辩。
4月20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电子版资料至1043181768@qq.com,学院上传至教育部平台,一经上传不得撤回。
1.网上评议平台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格式,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姓名首字母大写”,如10486_KD;
2.论文原文电子版。PDF格式,不超过20M,同查重版论文保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486_2009102010007_LW;
3.论文摘要电子版。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中中文摘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486_2009102010007_ZY。
盲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填写修改报告,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评阅管理,系统信息须与评阅书信息保持一致,且须上传论文评阅书电子版。
七、论文答辩
5月31日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须注意以下事项: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导师建议。委员应是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和方向密切相关的专家,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的校外专家人数应达到一半以上。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校外教授博导,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教授博导(或相当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聘请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2.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答辩无效。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gs.whu.edu.cn/info/1026/1101.htm)执行。学位申请人须详细汇报评阅专家意见及修改情况。
4.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填写修改报告。
未通过答辩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流程。
八、学位申请资料
6月2日前,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学院东322A办公室(如需电子版,提交至1043181768@qq.com)。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纸质版);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纸质版);
3.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纸质版)。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如有多篇文章,文章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一致;
4.《博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交,整理并胶装完好(纸质版);
5.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在《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纸质版);
6.“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纸质版15份);
7.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博士学位申请表》中分别为《知网》和《万方》,纸质版)
8.《毕业生登记表》 (纸质版2份,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9.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5本,电子版1份,电子版PDF命名格式:姓名-年级-专业。)论文按照“预答辩记录-盲评意见-答辩记录及决议页-论文修改报告-学位论文全文”顺序汇总成册。
申请人须同时完成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流程,提交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系统填报信息应与纸质版信息保持一致。学评会结束后,学位论文如仍需修改完善,可申请撤回。
九、学位申请
6月8日前,学院召开学评会,逐一审核申请人资料。学评会委员对是否通过学位申请进行表决,赞成票须达到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且达到该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学评会通过后,申请人根据学评会意见继续完善学位论文。
十、学位论文终审
学院、学部、学校三级学评会召开后,学位申请人在30个工作日内落实学位论文修改完善意见,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终稿后附论文修改报告,修改报告须包括预答辩至学评会各环节的修改意见及落实情况,尽量采用一问一答式,修改位置需要详细标注,如第X章第X节,页码等。修改报告末尾须有导师签字。电子版PDF命名为“序号-20XX级-姓名”发送至QQ邮箱1043181768@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东322A办公室。
学院各系对论文撰写与修改情况进行复审,并提交研究生院,复审通过的论文将进行知网二次查重,查重通过后,提交图书馆(https://www.lib.whu.edu.cn/webfile/category/PhD_thesis_submission/312.html)。二次查重结果报告存入申请人学位档案。
十一、相关说明
1.“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参与了**科研项目,公开发表了**篇文章,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答辩决议应表述规范,书写美观,亦可打印,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3.各类申请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4.提交学院资料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装。
5.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http://civ.whu.edu.cn/xygk/jgsz/xsjg.htm。
6.文中涉及表格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或附件可查找。
7.后续具体流程,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请关注QQ群消息。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