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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1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各位授课老师及2008级同学:

自2008级开始,学校研究生院要求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均采用A+至D的十级记分制,具体分数级和相应级点列表如下:


分数级
A+
A
A-
B+
B
B-
C+
C
C-
D
级点
4.3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0
相当于百分数
96~100
90~95
85~89
80~84
75~79
70~74
67~69
63~66
60~62
0~59

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平均级点的计算方法为:
平均绩点= 绩点乘以学分之和 / 学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