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3年工程硕士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质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工程硕士复试是多层次考察与选拔生源的必需环节,要做到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考核小组的复试工作。本次复试成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和“项目管理领域”两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工程领域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各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记录员1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
三、复试要求
1. 工程硕士考生参加复试的GCT分数线(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
(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复试分数线:已获得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182 分,GCT单科成绩不得低于20 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235分,GCT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 分。
(2)项目管理领域复试分数线:已获得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230分,GCT单科成绩不得低于20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255分,GCT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
本次采取差额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笔试科目:《土木工程概论》;
项目管理领域专业笔试科目:《项目管理综合》。
笔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面试时间约10~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反应能力、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小组应做详细纪录。笔试和综合面试均以百分制计。
四、复试安排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1日8:00~ 9:30
地点:工学部1教学楼10楼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会议室
复试安排见下表:
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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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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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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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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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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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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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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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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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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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01教学楼、1-414、1-415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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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9:40 -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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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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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学部1教学楼10层会议室
②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建筑工程系教师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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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土木工程概论》江见鲸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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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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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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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结构楼314、42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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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9:40 -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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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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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工程管理系教师活动室
② 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工程管理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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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李世蓉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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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核算与录取
1.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笔试占20%,综合面试占20%)计算总成绩。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者参与排序。按排序依次录取。无学士学位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0% 。项目管理领域录取限额为70人。
2、调剂录取:本院仅接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并具有学士学位的调剂生,仅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校外考生,符合我校复试要求并有学士学位者可向我校有关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院复试。校外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3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3、其他:工程硕士考生如报考院系信息填写有误,可向报考领域的有关院系提出申请并经院同意后可参加其复试录取,但不得变更报考领域。
3.拟录取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由研究生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考生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本人的真实信息与资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费
按校财务部规定,按100元/人标准收取复试费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二阶段考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12月 20 日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3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