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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6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转】科发院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具体链接如下 http://kfy.wh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6&wbnewsid=708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的统一安排,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
1、检查工作目的: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执行。
2、检查工作方式与要求:需要填写2017年度NSFC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项目检查由各二级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办法(如集中汇报、原始实验记录检查、进展材料检查等),完成本单位的项目检查,并填写所在单位的“2017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见附件2)。
二、提交进展报告
1.2017年度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本次年度进展报告不交纸质报告。因进展报告不提交纸质,依托单位提交后即视为正式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慎重提交。
2. 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年度进展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的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
3. 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12月27日前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并在ISIS系统中提交到单位。
4. 各单位在2017年12月29日前完成审核在线进展报告,并将本单位“2017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1份(附件2,签字公章俱全)交到科发院项目处。另外,请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wdjcb@whu.edu.cn
四、填写进展报告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说明(附件3),及在线填写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 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必须在进展报告中予以说明。研究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向基金委提出申请并备案,详细说明需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调整内容经基金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科发院项目处联系电话:68772100
电子邮箱:wdjcb@whu.edu.cn
附件1: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清单
附件2:2017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说明
武汉大学科发院项目处

2017年11月20日

文件类型: .xlsx 附件1- 2017年NSFC进展清单.xlsx (120.24 KB)

文件类型: .doc 附件2- 2017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doc (45.00 KB)

文件类型: .pdf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说明.pdf (1.78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