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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自然科学-学科交叉类)

发布日期:2014-02-17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当代科学的发展和重大科学技术成就的取得,越来越依赖于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许多有影响的科技成果,都是在学科的交叉点上取得的。交叉学科研究也是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的重要手段。武汉大学具有很好的基础学科和技术学科优势,学科门类齐全。从2014年开始,学校决定自主科研项目中增加“学科交叉类”项目的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学科交叉类)的申报工作。

一、“学科交叉类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 数学与信息、生命、管理科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2. 物理学与材料、生命、信息、能源、化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3. 化学与材料、生命、信息、环境、能源的交叉问题研究;

4. 生物学与医学、药学、材料、力学、信息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5. 材料科学与能源、信息、环境、生命科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6. 机械与电子、信息、生物、材料领域的交叉问题研究;

7. 能源动力与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材料、环境、安全等领域的交叉问题研究;

8. 测绘学、遥感学与环境、信息、能源、土木工程等的交叉问题研究;

9. 水利学与能源、环境、材料、生物等的交叉问题研究;

10. 电气工程与能源、环境、材料化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11. 信息科学与数理、化学、生命、医学、材料、机械、管理等学科的交叉问题研究;

12. 医学与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生命科学的交叉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开展交叉研究。要求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相关的不同一级学科之间的交叉合作研究。

2. 学科交叉类项目不得与国家、省部级在研项目研究方向相同或内容相似。

3. 项目要求主要成员来自两个及以上不同学院、由两个及以上不同学院共同承担。

4. 项目负责人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5. 其他自主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6. 每位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种类型自主科研项目。


三、考核目标

1.不同学科教师共同发表高水平文章、撰写研究报告、出版专著、培育学生;

2.共同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类项目,或者共同承担区域、行业类重大项目、或者共同承担重大产学研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4日

2. 项目执行期2年(2014-2015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30万元,分两年拨付。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申请书,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不得列支其他条目。

3. 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E科之家)进行申报,届时请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交叉学科类资助项目)》(附件一)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二)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4. 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打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三),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5. 项目获资助后,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秀红,陈丹

联系方式:68772136

E-mail:chenxh@whu.edu.cn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交叉学科类资助项目)》

附件二:《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附件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五:《学科分类与代码》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