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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提交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的统一安排,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需要填写2013年度NSFC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和附件2。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
1、检查工作目的: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执行。
2、检查工作方式与要求:项目检查由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办法(如集中汇报、原始实验记录检查、进展材料检查等),完成本单位的项目检查,并填写所在单位的“2013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一览表”(见附件3)随纸质版报告交至科发院项目处复查。
二、提交进展报告
1.2013年度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本次年度进展报告不交纸质报告
2. 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年度进展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的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
3. 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12月26日前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并在ISIS系统提交到单位。
4. 各单位在2013年12月28日完成审核在线进展报告,并将本单位进展报告清单1份(附件3,签字公章俱全)交到科发院项目处。
三、提交结题报告
1. 2013年度项目结题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结题报告在线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
2.项目负责人应在20141月15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并提交,将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交科研秘书,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
3. 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正式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4. 根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时,应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成果在线”使用方式可在ISIS系统中查阅。
5. 各单位将经过审核后的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在2014年2月21日统一交科发院项目处,同时提交本单位结题报告清单(附件3,签字公章俱全)一式一份。
四、填写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的说明,及“报告撰写提纲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请参见附件5 《经费决算说明》。进展、结题报告的填写要求请参见附件7.
3请各二级单位在2013年12月29日以前将结题所须“经费决算表”(审核时需项目开支明细清单),送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并签章齐备后再在ISIS系统上提交,避免返工。
4“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5“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和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栏”由各承担项目单位填写,请各单位对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或是否完成了研究计划等)签署意见。
6请用A4纸双面印刷,纸质封面,最后签字盖章页朝外左侧装订。
7提交的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校内项目承担二级单位签章交学校存档,另一份由学校统一签章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8、各单位科研秘书可通过基金委ISIS系统查看本单位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纸纸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各学部对附件内容的要求不同,请仔细阅读报告内的填写要求,认真对待(如:工程与材料学部机械工程以学科代码为“E05****”的、医学学科代码为“H****”的均必须附附件材料!)
9、由于基金委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10再次重申: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发院项目处联系电话:68776805 电子邮箱:wdjcb@whu.edu.cn
附件1:2013年NSFC结题清单
附件2:2013年NSFC进展清单
附件3:2013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4: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附件5:经费决算说明
附件6:2012年项目负责人培训
附件7:进展和结题报告的其他填报要求
武汉大学科发院项目处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