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依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发票换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近日,武汉大学财务部将对所有科研项目开具地方税务发票,不再提供行政事业性收据。依据《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2004〕138号)的相关规定,我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产学研处将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软件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等横向科技项目可以免退营业税。由于办理免退营业税实际操作专业性强,为了便于及时办理免退营业税,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特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此项工作。
免退税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要求(见附件),详细情况可咨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产学研处。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027-68775882 13517250619
附件:技术性收入减免营业税工作流程(5).doc
http://kfy.whu.edu.cn/kfyhttp://civ.whu.edu.cn/userfiles/file/技术性收入减免营业税工作流程(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