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年第三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请硕士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导师同意;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合格(课程、学分问题可QQ咨询教学办伍老师);
3.学术学位硕士公开发表的资格论文,须满足入学年对应的学校和学院要求。
二、学位申请登记及毕业申请审核
7月1日前,申请人加入QQ群763402793(群名片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成果管理,提交毕业申请,学术学位硕士须提供《学院硕士生资格论文审查表》PDF电子版至1043181768@qq.com,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资格审查表。学院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三、重复率检测及盲审
7月5-6日,申请人按如下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至1043181768@qq.com进行重复率检测。
1.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土木学院-学号-姓名;
2.内容包括内封面页至附录页,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隐去学校、导
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格式须严格对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要求
(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6.htm)。
论文仅检测1次,重复率不得超过30%。重复率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学位论文全部盲审,送审论文与查重论文一致,一经送审不得撤回,评阅期为15-20天。评阅结果有1个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此次答辩,申请人重新进行重复率检测、盲审等流程;盲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进行论文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评阅管理。
四、论文答辩
7月31日前,申请人在学院4315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须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答辩由申请人所在系统一组织,学院审核,并加盖学评会主席章;审核通过后,申请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院予以公示。
2.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其中1人须为学院学评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博导教授。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5.htm)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4.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五、学位申请
8月1日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位申请,所填报信息应与纸质《硕士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并发送一份PDF电子版存档资料至1043181768@qq.com,材料先后顺序依次为:盲评意见-答辩记录及决议页-修改报告-学位论文全文,PDF命名格式:姓名-年级-专业。
六、学位档案
8月2日前,申请人按照学位类别要求,提交纸质资料至学院4315办公室。
1.学术学位硕士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3)《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
(4) 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纸质版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硕士学位申请表》第22、24页);
(7)《毕业生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8)学位论文2本,学评会会议使用。
2.专业学位硕士(双证)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
(4) 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非必备项)。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毕业生登记表》 (2份,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7)学位论文1本,学评会会议使用。
3.专业学位硕士(单证)
(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辅导员处领取);
(2)《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4) 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5)《硕士学位申请表》,根据申请表目录提示,整理并胶装完好;
(6)《毕业生登记表》 (2份,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教学秘书);
(7)学位论文1本,学评会会议使用。
申请人论文终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至图书馆。
七、相关说明
1.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2.提交学院资料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装。
3.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 http://civ.whu.edu.cn/xygk/xszz.htm。
5.文中涉及表格在《硕士学位申请表》或附件中可查找。
6.后续具体流程,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请关注QQ群消息。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