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客观、公正评价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等工作中的实绩,激励引导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工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与评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分别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总结本年度工作,并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一)、《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二)。
2.学院审核与评议
学院对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定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核内容包括:任务书内容指标、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等。
二、优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受到学生普遍认可;
2.能认真执行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日常工作规范,深入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
3.工作富有成效,班级班风学风室风优良,本人所带班级或学生在本院具有示范作用;
4.未出现疏于教育引导而导致的严重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等情况;
5.同等条件下,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分别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附件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导航师申报表》(附件四);
2.学院结合申报者的学生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师生评价等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
3.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评优是年终工作量计算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与评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真实准确,保障考核和评优工作发挥实效;
3.请全体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参加年度考核,于1月8日(周五)17:00前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一)、《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二)交至所带年级辅导员处;
4.请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于1月8日(周五)17:00前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附件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附件四)交至所带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余娟027-68772236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