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一轮全员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第一轮全员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雷世富、刘泉声
成 员:李海燕、谢献谋、胡 衡、周小平、吴志军
肖娴娴、张晓平、李 杉、安旭文、薛英文
唐 智、高 睿、汪 洋、张作启、刘 泽
余 亮、余 娟、胡俊峰、王 恒、胡真真
二、考核对象
签订第一轮全员聘用合同的所有在编在职教师(含首聘期已结束的各类引进人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名单参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学院根据《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及教职工签订的全员聘用合同中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对教职工聘期内工作进行考核。
(一)专任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重点考核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治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聘期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
2.教学工作考核。以课堂授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任务量为基础进行考核。同时,综合评价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聘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聘期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科研工作考核。以科研工作基本要求和基本任务量为基础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科研工作业绩表现的评估,将学术贡献、理论创新、技术突破、业界影响力等作为主要评估点,按照教师岗位特点和业绩表现的不同形式突出重点、分类评估。
4.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考核。主要包括是否能积极主动投入,是否能高质量地完成学校或单位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工作。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立场、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协作意识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聘期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
2.工作业绩考核。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基本任务为基础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工作状态和业绩表现的评估,将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专业能力、钻研精神、服务意识、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作为主要评估点,重点评估在重要工作及重点推进工作的直接推动、实施、参与中的实际贡献。
3.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考核。主要包括是否能积极主动投入,是否能高质量地完成学校或单位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
个人就聘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绩表现以及主要贡献等进行总结,登录系统http://rsbzc.whu.edu.cn/zc/login_simpletoLogin.do,选择相应表格按照操作手册(见附件二)要求完成业绩填报。教师的业绩信息应首先从系统业绩库中导入后完善,确需手动添加的应在系统中上传PDF佐证材料。
(二)学院审核及公开展示(12月7日至12月20日)
学院对教职工填报业绩信息进行审核并公开展示,展示期不少于7天。
(三)学院考核(12月21日至12月27日)
1.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情况考核
由各系(办)党支部、学院党委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
2.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
3.业绩考核
学院组织评估专家组对专任教师,对专任教师的科研业绩表现进行评估,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工作业绩表现进行评估,提出评估结果的建议。
4.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工作考核
由各系(办)党支部、学院党委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
5.形成考核评估意见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各方面建议,拟定岗位聘期考核评估意见,并公示。
(四)报送学校(12月28日至12月31日)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聘期考核工作报告报学校审核、备案。
联系人:余亮,联系电话:027-68772624
附件一: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一轮全员聘用考核教职工名单
附件二:聘期考核系统操作手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