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了规范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出国出境管理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01]1号)、《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派与考核实施细则》(武大土建函〔2018〕22号)文件精神,学院现要制定2021年度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派计划,请有意向于2021年度通过公派渠道(含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公派)长期(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提交“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一、申请长期公派出国(境)人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初次申请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的各类人员,原则上在校工作需满2年以上;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期满后回校工作的人员,自回校工作之日起必须服务满2年方可再次长期出国(境)访学。
3.能比较熟练地运用拟派往国家的语言文字阅读专业书刊,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其中国家公派出国(境)人员外语水平必须达到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同一语种外语本科毕业,或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外语本科毕业,或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高级访问学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正高级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副高级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岁;访问学者、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部分奖学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公派出国(境)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在学院网站《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派与考核实施细则》(http://civ.whu.edu.cn/info/1049/6211.htm)下载《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填写后由所在系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四)12:00。未尽事宜咨询:余亮, 027-68772624,15926392533。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