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以高质量党建工作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榜样的辐射功能,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激励师生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做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好导师、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
拟在全院党支部(含离退休)中,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5-8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
拟在全院(含离退休)师生党员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25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拟在全院党务工作者(含离退休)中,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5-8名。
(四)师德标兵
拟在全院教师中,评选表彰师德标兵3-5名。
(五)好导师
拟在全院教师中,评选表彰研究生好导师3-5名。
(六)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
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今年年初已评选,此次不推荐,届时一同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党内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党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支委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先进性。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优良教风学风,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出色完成本职岗位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师德标兵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加强专业发展,道德高尚、业务精湛;以德立身,以德立学,恪守学术规范。
3.教书育人,行为世范。以德施教,关爱学生,建立融洽师生关系;身体力行,教风优良,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用好课堂讲坛等阵地弘扬主旋律,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提升能力,积极承担研究项目和实践有效教学方法。治学严谨,协同创新,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五)好导师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业务精湛,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效果好,在学生中威望高。
2.注重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和校规校纪教育,加强与研究生沟通交流以及心理疏导,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好就业指导。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工作布置
学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评选工作进行动员布置。
(二)酝酿提名
1.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照评选条件,酝酿提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是否申报先进党支部;召开师生大会评选师德标兵、好导师推荐人选。
2.优秀共产党员为差额评选,党员不足15人的党支部可推荐0-1名人选,等于或超过15人的党支部可推荐0-2名人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差额评选,每个党支部可推荐0-1名人选。
4.师德标兵为差额评选,每个党支部可推荐0-1名人选。
5.好导师为差额评选,每个党支部可推荐0-1名人选。
以上评先人员不重复推荐。
近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先进个人荣誉者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此次评先。
(三)评审及公示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评审,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
国庆节前,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好导师、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性,让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增强党员意识、强化立德树人观念、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坚持标准、民主推选、严格把关,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业绩突出、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优秀典型,申报材料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全媒体方式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请各党支部于2019年9月18日18:00前,将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以支部为单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员王恒(明珠园4409室)。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276797751@qq.com。申报表可添加附件与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