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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校友土木奖学金、2018-2019学年度校友土木助学金及土木校友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院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学金评定办法》《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助学金评定办法》《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将开展2017-2018学年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学金、2018-2019学年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助学金及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奖励名额及标准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共评选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评审原则

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上一年91日至本年831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无不及格科目);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本科生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研究生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被SCIEI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授权专利。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手写签名。所有申报者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初审:各个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各个班级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10名获奖学生。

二、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名额及金额

共资助在校全日制学生2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分两次发放。

(二)评定原则

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上一年91日至本年831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70%(无不及格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困难的学生优先。

(四)评审程序

1.愿意接受资助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武汉大学校友土木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向学院申请,申请人需手写签名。所有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根据资助条件进行审查,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4.评审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5.受资助学生在平时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及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情形者,中止其助学金发放。

三、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名额及金额

共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二)评定原则

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上一年91日至本年831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0%(无不及格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困难的学生优先。

(四)评审程序

1.愿意接受资助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武汉大学土木校友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向学院申请,申请人需手写签名。所有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

3.学院根据资助条件进行审查,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4.评审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5.受资助学生在平时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及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情形者,中止其助学金发放。

四、评审说明

请各班将申请上述奖助学金同学的材料于2018122117:00前递交给相应年级辅导员,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按照各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于20181228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本次评选的校友奖助学金颁发仪式将于20191月举行。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