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服从学校和学院的重大决定,积极为学校和学院争取荣誉。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应修学分(出国或出境交流学生在完成出国交流学习任务基础上以成绩单上已有成绩为准进行计算),重考、不及格重修、及格重修者均以原始成绩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7.全国重大竞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及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与学习年限等条件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指标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指标为专业人数的15%左右。经学校本科生院统一安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名额 |
土木工程 |
32 + 1(宋冬冬获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一等奖)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9 |
工程力学 |
10 |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组织领导
在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主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年级辅导员共同组成。
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邹维列 |
副院长 |
027-68772932 |
谢献谋 |
院党委副书记 |
027-68776357 |
余娟 |
学工办主任 |
027-68772236 |
胡俊峰 |
教学办主任 |
027-68772235 |
杨荷 |
2015级本科生辅导员 |
027-68772236 |
四、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程序
1.9月7日——9月8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推免申请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由教学秘书提供学生专业必修课学习成绩,各班推免测评小组(由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及两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其中至少含一名不参加推免的学生代表)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名计算方法》核算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填写汇总表,由申请学生签名认可后统一提交至辅导员处(明珠园4307办公室),截止时间为9月8日17:00;
2. 9月9日——9月10日:
年级对各班推免测评小组计算的综合成绩进行复审,确定初步排名结果;
由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对排名结果进行审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3. 9月11日——9月20日
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录入“武汉大学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相关异议及时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学院向本科生院上报拟推荐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
以上有关学习成绩或获奖、发表文章等事项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31日,本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