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2018年放寒假的通知》、保卫部《关于做好期末明春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21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25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寒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行政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轮休。各单位在1月24日(星期三)至2月21日(星期三)之间安排职工轮休,2月22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三、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实验室)和研究室要根据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定于1月23日(周二)下午学院组织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
四、放假前,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要对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师生员工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冻,确保人生财产安全。春节期间自觉遵守各地有关燃放烟花炮竹的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五、学院各实验室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有毒、易制毒危化品、气体钢瓶存放点、重要用电设施和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寒假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并安排值班。对不开放和使用的实验室要停电、停水,关闭门窗,加上封条。
六、党政办公室、各实验室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职责。党政办和实验中心将寒假值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班安排表报备学院。
七、师生员工在假期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出远途的教工应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各单位将寒假期间不在汉的教职工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月23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查。
八、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未经请假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或旷工论处。
特此通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0一八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