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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12-22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和人事部《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雷世富

  成 员: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工会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四、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布置工作:2017年12月21日向各系下达通知和文件。

  2.单位评议考核: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5日,各单位进行个人述职、群众评议、推荐优秀等次候选人,2017年1月5日前将“推优”名单报院党政办公室(“推优”名单需排序)。

  3.学院评定及公示:2018年1月6日-1月8日,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评定优秀人员,并将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三天。

  4.各单位报送考核材料:各单位收齐《年度考核表》,个人签名,2018年1月12日前将表格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

  5.考核结果:1月19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总,报学校人事部。

  四、考核要求

  1.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须通过系统填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通过人事部网站下面“人事信息系统”进入),填报完成后打印出来签字。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可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系统填报工作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

  2.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党支部与单位行政共同负责,要求按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推荐优秀者应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3.各单位要做好推荐评优指标人员在党政联席扩大会上的先进事迹介绍准备工作。

  联系人:肖娴娴 联系电话:68772624

  特此通知

附件一:文件类型: .doc (学校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23.00 KB)

附件二:文件类型: .doc 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doc (275.00 KB)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