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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及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6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2017年放暑假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暑假放假有关事项及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

  1、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9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3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7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9月5-6日(星期二至星期三)报到注册,2017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7日(星期四)报到注册。

  2、教职工休假时间

  7月12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行政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轮休。8月31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3、假期作息时间

  7月12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3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4、有关工作要求

  按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干部、管理人员、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完成学院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做好暑期防汛抗灾减灾工作,学院各实验室应按学校学院要求,及时妥善保护仪器设备和其他国有资产安全。

  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公用房转借转租院外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公用房内从事与其用途不符的违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未经请假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或旷工论处。

  二、暑假期间做好安全工作的要求

  1、学院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学院定于7月11日(周二)下午学院组织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

  2、放假前,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师生员工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3、党政办公室、实验中心(室)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暑期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职责。党政办和实验中心(室))将暑假值班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安排表在7月10日前报备学院。

  4、学院各实验中心(室)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有毒、易制毒危化品、气体钢瓶存放点和用电安全等方面和重要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并安排值班。对不开放和使用的实验室要停电、停水,关闭门窗,加上封条。开放的实验室要有专人值班负责安全工作;实验室、研究室内禁止夜宿。

  5、师生员工在暑假期间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各单位将暑假期间不在汉的教职工名单及联系方式与7月10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查。暑期学生实习实践活动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带队教师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特此通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