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武大人字[2001]5号)、《武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11]85号)精神及武汉大学人事部《关于开展2016年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职员聘任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学院职员评审小组于2017年1月4日召开会议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了评审,经投票,结果如下:
七级职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王恒
八级职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刘光明
评审结果公式三天,如有异议请向学院人事办反映。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