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院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评价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及管理等工作中的实绩,激励引导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工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与评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
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分别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一)、《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附件二)。
2.学院审核与评议
学院对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定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核内容包括:任务书内容指标、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等。
二、优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受到学生普遍认可;
2.能认真执行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日常工作规范,深入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
3.工作富有成效,班级班风学风室风优良,本人所带班级或学生在本院具有示范作用;
4.未出现疏于教育引导而导致的严重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等情况;
5.同等条件下,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分别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附件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导航师申报表》(附件四);
2.学院结合申报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的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师生评价等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
3.评选结果报学院讨论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评优是年终工作量计算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与评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真实准确,保障考核和评优工作发挥实效;
3.请全体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参加年度考核,于12月28日17:00前分别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请申报优秀的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将于12月28日17:00前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肖娴娴 68772236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一: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docx (17.64 KB)
附件二: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docx (16.73 KB)
附件三: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docx (20.69 KB)
附件四: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docx (20.7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