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及《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考核、初录工作。
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亚伯
组员:雷世富 徐礼华 何亚伯 李海燕
秘书:王夏慧
综合考核专家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报考导师不担任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候选人确定及招生计划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55分。
2、候选人确定:
学院候选人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结合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及导师招生、培养情况,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排序,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排序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2、招生计划:22人(含硕博连读和直博生13人)。
3、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得多于2名。
三、现场确认及报到
1、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3楼保密室大厅
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的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与录取。
2、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5月11日9:00 —11:3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1教学楼10层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11007)
资格审查:考生向学院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每位考生须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
四、综合考核
学院设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设笔试及面试,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笔试包含数值分析和专业课两部分,每部分总分100分,题量为1.5小时。其中专业课按照二级学科分力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和市政工程分别进行命题。
笔试时间:5月11日下午2:00—5:00,地点见学院公告栏。
(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每生不少于10分钟。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30,地点:工学部1教学楼10楼学生成长工作室。
(三)考生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一式20份),并以PPT形式加以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四)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面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00,地点:工学部1教学楼10楼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会议室。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1、成绩核算
按综合笔试成绩占5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15%、提交报告占15%和综合面试占20%计算综合考核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2、录取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赶紧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2016年我院录取为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
六、调剂综合考核(调剂政策和学校的不一致)
接受院系内调剂。院系内导师或专业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院系内调剂。
凡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见附件2),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未达到学院划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其他事宜
考生在报到时向学院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docx (16.07 KB)
附件2:博士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XLS (2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