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亚伯
组员:雷世富 徐礼华 何亚伯 李海燕
秘书: 王夏慧
原则上以录取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另安排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划线原则、指标分配及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此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统一确定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表1)。
实行差额复试。
表1:各类别及学科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研究生 类别
|
推免生指标
|
全国统考指标
|
学科专业
|
分数线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
|
学术学位硕士
|
82
|
4
|
工程力学、固体力学
|
360
|
55
|
55
|
90
|
其他各专业(学术学位)
|
380
|
60
|
60
|
90
|
专业学位硕士
|
7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
380
|
60
|
60
|
90
|
工程管理硕士
|
195
|
|
50
|
115(管理类联考)
|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参加我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原则上录取。总分达到国家线但低于379分的非力学专业考生一律调剂为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同意调剂的考生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6年3月18日17:00前提交至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优秀营员录取名单待国家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调剂政策
本次招生不接受院外调剂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可互相调剂,要求初试成绩须上调出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及调入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调剂生初试成绩按照学院考生的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平均分的比值进行换算。
愿意调剂的学生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6年 3月20 日 17:00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后,学院将于2016年3月22日前确定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五、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根据各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特点,认真组织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100分(其中听力60分、口语测试40分)、综合面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内容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生。外语听力测试集中进行,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考生从事先印制的若干套口试试题中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
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应做详细纪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3月29日8:30~9:30
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外语听力测试:3月29日9:30 ~9:50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9日10:00~12:00
外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楼422。
综合面试时间:3月29日15:00 ~18:00 地点:见表2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9日15:00 ~18:00 地点:见表2
加试时间:3月29日12:00~14:00(同等学力考生)地点:见表2。
考生报到与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课程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学院将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按校财务部规定,复试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人。
表2: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地点一览表
专业
|
复试笔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加试面试地点
|
岩土工程
|
土力学
|
工程项目管理
土木工程概论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一会议室
|
桥梁与隧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
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
|
道路勘测设计
交通工程
|
市政工程
环境工程
|
城市给水
与污水处理
|
工程项目管理
土木工程概论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
|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或
钢结构
|
工程项目管理
土木工程概论
|
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施工综合
|
工程项目管理
土木工程概论
|
工程力学
固体力学
|
固体力学
|
结构力学
理论力学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力学楼二楼报告厅
|
外语口语测试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接待室
|
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按照报考方向进入各系进行复试。
七、成绩核算与录取
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经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各学科专业应于3月30日~3月31日组织完成学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培养计划。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复试小组提前通知考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有一定的科研课题和经费,方可招收研究生。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4人。
参与招收“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复试时在其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推荐人选(不超过1生/导师),逾期不予补办,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其导师2018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九、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奖学金分配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奖助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十二、信息公开
我院复试录取信息均按学校要求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院网站(http://civ.whu.edu.cn/)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前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办公室(011007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土建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72229
Email:summerking @whu.edu.cn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0日
附件: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doc (3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