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 ”和“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是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专业点之一,学院拥有土木工程、力学2个一级学科,其中,土木工程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授权点,涵盖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力学为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拥有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固体力学、工程力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拥有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7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及初试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下简称MEM)。
二、学制、学习形式及学习地点
(一)学制:2年
(二)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三)学习地点:
工程管理MEM (专业代码125601)1班,学习地点在武汉大学,采取周末学习形式;工程管理MEM (专业代码125601)2班,主要课程教学在武汉大学,采取周末学习形式,部分实践教学环节在成都进行。
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2万元/人,分2年缴纳。最终以学校2024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4.学历或学位符合如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报名、初试和《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见各报考点公告。经考生确认(含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12月从研招网下载)。
2.初试科目:英语二(满分值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二)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复试时间:2024年3-4月
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及学位证书。
八、其他说明
(一)录取前考生须按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九、信息咨询
(一)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网址:http://civ.whu.edu.cn/
电话:027-6877617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322A
邮编:430070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网址:http://gs.whu.edu.cn
电话:027-6875412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当代楼A312室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