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客观、公正评价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等工作中的实绩,激励引导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工程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与评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分别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总结本年度工作,并分别填写附件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
2.学院审核与评议
学院对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年度工作进行审核、定级。
二、优秀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生中威信高,受到学生普遍认可;
2.能认真执行本科生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日常工作规范,深入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
3.工作富有成效,班级班风学风室风优良,本人所带班级或学生在本院具有示范作用;
4.未出现疏于教育引导而导致的严重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等情况;
5.同等条件下,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分别填写附件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附件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
2.学院结合申报者的学生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师生评价等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班级导师和优秀烛光导航师;
3.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考核、评优是年终工作量计算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与评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真实准确,保障考核和评优工作发挥实效;
3.请全体班级导师、烛光导航师参加年度考核,于1月7日(周日)前将附件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电子版发给所带学生的年级辅导员(2020级余娟、2021、2022级杨柳、2023级张玮婷);
4.请申报优秀班级导师、优秀烛光导航师的老师于1月7日(周日)前将附件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附件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电子版发给所带学生的年级辅导员(2020级余娟、2021、2022级杨柳、2023级张玮婷)。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1月3日
附件【附件1: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docx】
附件【附件2:烛光导航师工作任务书.docx】
附件【附件3:优秀班级导师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4:优秀烛光导航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