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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进行2024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研字〔2023〕1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3年制)博士研究生、2021级(五年制)博士研究生、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形式

学院集中组织开题,原则上采取现场汇报的方式,如因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提前向学院申请。

二、流程要求

(一)5月20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及申请。研究生向导师提出申请,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开题报告书面材料。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研究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写作计划与主要参考文献目录等。

(二)5月30日前,完成开题分组并公示。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统计参加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个人信息及报告主题,提交至各系、中心。各系、中心根据学生类别及报告主题组织分组答辩。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须包括导师在内,以5人(含导师)为宜,并安排秘书详细记录。

(三)6月3日-5日,集中组织开题报告。博士生开题报告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硕士生开题报告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请开题专家组对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议结果。评议“合格”,研究生可以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评议“不合格”,导师指导研究生修改完善选题,间隔至少3个月后重新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

(四)6月6日-12日,通过开题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信息填写完整,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以考核小组为单位上交。

四、其它说明

(一)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时,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必须参加,跨学科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亦可旁听。

(二)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研字〔2023〕19号)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8个月,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答辩资格审核时,开题时间与答辩时间间隔如不符合规定,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做相应推迟。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4月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