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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1-2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48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8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共20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简章网页链接见文末)。

2023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若干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由二级学科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三)学院成立候选人审查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等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3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211月25—12月21日。

报名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简章网页链接见文末)。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31月6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

四、初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232月

考试科目:英语水平、数值分析

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告为准。

(一)英语水平考试

专项计划考生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普通类考生英语水平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除英语水平考试: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收录。

所有获得外语水平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后期考核成绩计算时,其外语成绩将统一按学院确定的外语合格线进行核算。

(二)数值分析考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2123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完整)。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请考生核查打印的信息卡是否有登记照,无照片显示的请补贴上近期1寸蓝底登记照。考生须确认签名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七)申请英语水平免试的考生,同时还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博士报名系统没有英语免试的项,能选英语考试申请英语免试的考生,须务必规定时间内提交英语免试申请表逾期未提交,将按英语考试处理。

1.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2.英文文章正文、权威机构开具的认证检索报告(加盖红章)

以上材料请考生务必按照上述顺序装袋、制作封面及目录(无固定模板,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后,在规定时间内(只接收EMS快递或顺丰快递(不含顺丰同城),以收件日的快递信息为准;恕不接收逾期申请材料,请自行确认快递时效)寄至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提交申请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322A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6173

咨询邮箱:hjwang2021@whu.edu.cn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初试成绩,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查评议结果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预计于20233月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二)考核内容

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培养潜质成绩两部分构成,其初试成绩包含英语初试和数值分析初试成绩,培养潜质成绩包含学术背景、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等成绩。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初试成绩×40%+培养潜质成绩×60%

八、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他事项

学院采取不区分导师的方式招生,按专业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信息,网址:http://civ.whu.edu.cn/szdw/jsdw.htm

本细则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gs.whu.edu.cn/info/1149/10155.htm)的相关内容执行。

联系电话:027-68776173(学院)、027-68754920(研究生院),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