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
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条例》、《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智能建造系、市政工程系、工程力学系党政班子和办公室党支部换届和选任工作,对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领导班子进行换届和选任。学院相关系(办)党政班子换届和选任采取民主选举、民主推荐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相关系(办)党政班子换届和选任工作小组
组 长:杨旭、吴志军
成 员:王忠海、周小平、刘 泽、章荣军、肖娴娴、杨典森
秘 书:席 睿、余 娟、王 恒、伍 阳
二、相关系(办)党政班子换届和选任工作范围
市政工程系、工程力学系、党政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智能建造系党支部委员会选任。
市政工程系、工程力学系行政班子换届,智能建造系行政班子选任。
三、相关系(办)党政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校、学院各项决议和决定。
3.具有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爱岗敬业,尊师爱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敢担当、有作为,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5.正确行使工作职责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近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
7.身心健康,年富力强。
四、相关系(办)党政班子职数及成员任职要求
1.相关系(办)党支部设置及支委会组成要求
支部名称 | 支委会组成 | 支委会成员要求 |
智能建造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1人 委员 2人 | 1、必须是学院在岗教职工中的正式党员。 2、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正式党员担任。 3、如支部书记兼任系主任,则增设副书记1人。 |
市政工程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1人 委员 2人 |
工程力学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1人 委员 2人 |
办公室党支部 | 支部书记 1人 委员 2人 |
2.相关系行政班子岗位及任职要求
单位名称 | 岗 位 | 任职要求 |
智能建造系 | 主任 1人 副主任 3人 | 1、必须是学院在岗教职工。 2、正副职原则上由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担任。 3、各系支部书记兼任副系主任。 |
市政工程系 | 主任 1人 副主任 2人 |
工程力学系 | 主任 1人 副主任 3人 |
五、相关系(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和选任工作安排
相关系(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于2025年1月14日启动,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各系(办)党支部按照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支部工作的基础上,充分酝酿,采取民主选举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支部党员的意见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委员候选人,2025年1月15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2.党支部书记的产生,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同时讨论确定支部委员分工。
3.2025年1月20日前,将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会审批。
六、系行政班子正副职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安排
1.学院召开相关系(办)书记、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学院组织相关系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本单位新一届行政班子人选。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各系现任班子成员、教师可向学院党委报名自荐。
3.学院开展民主推荐谈话工作。谈话范围包括:(1)学院领导及内设机构干部;(2)相关系教职工代表。2025年1月16日前完成。
4.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原则上按1:2提出人选方案,报学院党委会。
5.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确定相关系行政班子正副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七、有关要求
1.相关系(办)党政班子换届和选任工作是根据学校内设机构干部管理规定而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加强学院内设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
2.相关系(办)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确保换届和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3.相关党支部要做好动员发动工作,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教职工推荐到系、办干部岗位上来。
4.联系相关系的工作人员(席睿:智能建造系;余娟:工程力学系;王恒:市政工程系)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
中共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