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按照专家组评议结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将于2025年5月17-18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5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
(二)学院组成若干个考核评估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招生计划
(一)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为3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2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6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共14人。
(二)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考核另行通知。
(三)实际录取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校下达的部分新增专项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三、英语成绩的合格认定
(一)申请外语免试考生须审核通过;
(二)参加学校英语考试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及以上;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学校统一划线。
四、候选人的产生
各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英语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背景评估,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评议,并给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专家组审核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约1:3的比例确定可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即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背景评估成绩及考核候选人信息见附件。
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请于2025年5月13日中午12:00前发邮件至hjwang2021@whu.edu.cn, 邮件主题“报考专业+姓名+参加综合考核”,并实名申请加入土建学院2025年博士综合考核QQ群(QQ群号:474831549)。入群验证申请格式:“姓名-报考专业”,后续通知会在群内发布,请及时关注群消息和保持通讯畅通。
放弃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姓名-放弃综合考核”
所有入围的候选人均须发送邮件进行确认。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安排
1.综合考核方式
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7日 09:00—11:00 报到、资格审查
2025年5月17日 14:30—16:30 综合笔试
2025年5月18日 08:30—18:00 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复审
1.现场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
学院将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未按时到现场报到或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2.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按顺序装订: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复印件);
(2)单独提交:《2025年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仔细核对,并粘贴照片及签名。
(3)单独提交:《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3.考生须于报到时携带u盘,将个人汇报ppt拷贝至工作人员处,报到结束后不再接受拷贝或更换。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
1.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学习能力。
笔试科目:数值分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外语水平(不超过3分钟)。在面试中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候选人须准备2分钟以内英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
3.培养潜质
(1)个人汇报。候选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陈述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报告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问答时间10分钟。
(五)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40%+外语水平×20%+培养潜质×40%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等均为百分制。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宜
本实施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027-68776173(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