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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2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原则上应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2010年度经评定未授奖的国家科技奖侯选人、候选单位,2011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

3、国家自然科学奖:8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三年以上(2008年2月28以前)。论文发表时间可以以论文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应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国家技术发明奖: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项目整体技术应用三年以上(2008年2月28以前)

国家科技进步奖:通过有效技术评价,开发的项目整体技术经过三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2008年2月28以前)

二、推荐政策

1、强化推荐材料的客观、真实。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完成人信誉进行记录。

2、强化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对于没按填写要求填写的推荐书,影响评审的,一律退回,不再做材料补正工作。

3、强化对候选人贡献评价。候选人必须注明对项目成果的实质性学术贡献并提供证明材料。

4、强化对项目系统性、完整性的评审。

三、预申报时间

凡有资格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8前将《武汉大学拟申报2011年国家科技奖情况表》和800字左右项目简介报科发院平台成果处,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指标确定推荐项目。

联系电话:68772136 邮箱 chengguo@whu.edu.cn

联系人: 陈丹 13871386125

孟敏 13995650032

科技发展研究院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

2010年12月2


附件:武汉大学拟申报2011年国家科技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