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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启动――我学会承担电力专业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专业组初审工作

发布日期:2010-09-28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为促进能源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能源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详见附件1),国家能源局近日决定开展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并发布了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详见附件2)。
  中央直属能源企业、具有能源领域学科的综合类大学和面向全国的科研单位可直接推荐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能源领域全国性行业协(学)会,或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的能源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按专业划分为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等六个专业组。其中:电力专业组包括火力发电技术与工程,核能发电技术与工程(常规岛及BOP),电网技术与工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专业组包括水力发电技术与工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物利用发电、生物质能利用等技术与工程。
  受国家能源局委托我学会承担电力专业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专业组的材料受理和专业组初审工作。项目申报材料(推荐书格式见附件3,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4)报送日期为:2010年11月1日-11月30日。
  电力专业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专业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奖励办公室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政编码:100761
    联系电话:010-63414322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341号)
     2、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291号)
     3、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格式
     4、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