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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新申报“定期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4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各位相关学院领导:

大家好!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重新申报“定期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1116号)要求, 201211日至20131231日高校勘察设计单位的定期聘用人员申报现已开始。请贵院协助做好参加勘察设计工作教师人员的申报工作。定期聘用的教师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扫描件(毕业阶段专业不同的,需提供各阶段毕业证扫描件),按要求将附件表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表二各学院汇总成电子文档。请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于 1027日之前将文本材料和电子文档交至我公司人力资源部。

名单在附表二上的老师可无需再提供三证扫描件。

有关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

教学、科研、生产人员参加勘察设计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生产人员参加勘察设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