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预答辩是我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拟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6月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时间
拟于2024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预答辩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拟于2025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预答辩应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2025年11月另行通知)。
三、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成立预答辩专家组
7月8日前,各系确定预答辩安排。预答辩专家组应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应为学位委员会委员 (杨旭、吴志军、刘泉声、周小平、章荣军、徐礼华、卢亦焱、杨贞军、于清亮、方正、黄理志、屈文忠、张作启、刘泽、欧阳稳根、高睿、汪洋),设预答辩秘书1名,论文指导教师需列席。
(二)预答辩流程
预答辩开始前3天,申请人根据预答辩秘书要求提交学位论文至预答辩专家组。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流程进行。
1.预答辩专家组组长主持,提出预答辩基本要求;
2.学位申请人以PPT形式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30-4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等;
3.专家组提问,申请人答辩(约30分钟)。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预答辩结果。专家组做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预答辩中认定需要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予以具体举措建议。
(三)结果运用
1.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预答辩专家组组长审阅通过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2.暂缓通过和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预答辩通过后3个月方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3.培养单位根据预答辩得分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并对排序后 20%的博士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预答辩重点关注的博士生名单,并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后续指导举措及工作方案。
(四)材料提交
1.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将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重点关注名单及工作举措》交研究生办公室东322A郐丹老师处。
2.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院系管理-学位管理-博士预答辩管理”录入预答辩信息,提交《博士学位预答辩记录表》(附件3)、《预答辩修改报告》(附件4)、《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附件5),表格内容、签字等信息须完整,纸质版交学院东322A郐丹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043181768@qq.com,联系人:郐丹
联系电话:027-68772229。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