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严肃校纪校风,树立良好班风学风,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规定,学院依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13周本科生课堂出勤情况,对一学期内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院内警告:
汤同学,学号:2022*******18,旷课总时数:45课时
希望以上同学能够认真反省,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在今后的学习中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端正学习态度,维护良好教学秩序。学院将继续以课堂考勤为切入点,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工作。
学生本人如对此次公布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5月31日18: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或联系年级辅导员杨老师(027-6877511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