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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楼研究生学习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08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习室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申请

  (一)使用对象

  学院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学习室卡座位。指导导师无研究室或指导导师无法提供学习场地条件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习室使用申请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学工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研究生学习室指定卡座位并使用。

  二、研究生学习室使用规定

  (一)本室仅供通过院学工办审批通过的研究生学习使用,并固定位置,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学习室。

  (二)使用者应举止文明,衣冠整洁,不准赤膊,穿背心、运动短裤、拖鞋、吊带等进入自习室。

  (三)学习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四)使用者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用餐、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污物。

  (五)学习室内不准乱涂乱画,保持室内墙面、桌面干净整洁。

  (六)使用者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习室内宿夜。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七)研究生学习室实行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学习室开关门,卫生打扫与维护,室内设备管理,室内财物、消防安全等工作。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共利益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学习室,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文件类型: .doc研究生学习室使用申请表.doc (3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