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4]25号)、《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武大研字[2007]19号)、《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2012级、201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休学、退学、推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并且不纳入基数计算。
(二)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按参评总人数的20%评选,奖学金分甲、乙、丙三等,分别按4%、7%、9%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50人,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参评人数的0.4%进行申报,学校统一评审。学院优秀研究生参评基数见附件一。
(三)奖励标准
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甲等4000元/人,乙等3000元/人,丙等2000元/人。
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甲等3000元/人,乙等2000元/人,丙等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成果显著;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且从优秀研究生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产生。
(五)计分标准
各项计分依据事项有效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50%;C学习成绩,占10%;D社会活动,占10%;E文体活动,占5%;F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0%+B×50%+C×10%+D×10%+E×5%+F×15%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5%;B科学研究,占30%;C学习成绩,占20%;D社会活动,占15%;E文体活动,占5%;F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5%+B×30%+C×20%+D×15%+E×5%+F×15%
(六)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组织评审、学院评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各系老师代表、各年级(班)党支部书记担任评委,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通知宣传及动员部署工作。
2.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优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3.班级评审。各班级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依据计分办法计算研究生个人综合得分,按照学院分配名额初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4.院系公示。学院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5.材料报送。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附件二)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学院成立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定委员会。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支部支委会、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二)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各年级、各班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10月23日召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10月25日上午12:00截止申报工作。10月25日,由各年级、各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并公示排名。公示三天,无异议报送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10月28日召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评定结果报送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三)遵照要求,及时报送。各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优秀奖各项材料,时间节点为2014年10月30日。优秀奖纸质版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1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2137,02768752516
附件:
计分标准.doc (119.00 KB)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32.50 KB)
汇总表.xlsx (11.21 KB)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