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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经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研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在全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共青团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书记(内设机构主任)。


二、任职资格要求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党团工作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举荐合适人选。学院党委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2.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面试、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等。

  3.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告

  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4.组织考察

  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人选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6.公示

  通过学院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民主推荐选拔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楼东303A),联系人:伍阳,电子版发送至:64228628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书记报名材料”。

2.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76310

监督邮箱:642286283@.com


中共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