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首页 > 学生工作 > 本科生 > 办事指南 > 正文

学生工作

一、国家助学贷款

发布日期:2013-12-10 作者: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数:

  (一)申请流程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金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3.申请贷款学生须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辅导员提出贷款申请;

  4.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申请审核通过后,将会由学校和经办银行共同组织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

  6.贷款将会按照学年度发放至学校指定的账户;

  7.在校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将会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只要安心学习,无须担心贷款偿还问题;

  温馨提示:

  1.请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便清楚的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保管好用于还款的活期一本通存折或借记卡,这是还款的重要凭证;

  3.在校期间,可以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但应在当年放款日的10个工作日前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4.如果出现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应该与经办银行办理完备的还款确认手续;

  如有问题,可以向学院学工办相关辅导员或经办银行进行咨询。

  (二)还款流程说明:

  1.如果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要在毕业前一个月向原所在学院提出展期申请,审核通过后,由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2.如果毕业后选择就业或出国深造,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并签署还款协议;

  3.借款学生毕业后享有最长24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借款学生可以根据就业和收入情况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月进入偿还本金期,总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您毕业后的六年;

  4.借款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

  5.借款学生进入偿还本金期后,可以选择按照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还款;

  6.如果借款学生符合国家代偿政策,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如果申请展期,需要准备录取通知书、展期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借款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贷款时的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如果进行还款确认,需要提供资料确认书、借款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2.制定还款计划时,应结合工作收入、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既要重视贷款的偿还,又要符合自身的经济能力。如果经济状况有明显改善,可以在将来提前还款或调整还款方式一次。

  在制定还款计划时,一定要慎重,一旦还款时间和方式确立,银行将按此执行。

  3.偿还贷款时,首先,应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中国银行将根据签署的还款协议出具还款计划,请在还款日前将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中。可以通过柜台存款、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进行还款。

  请务必保管好用于还款的存折或借记卡,它是还款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则需回经办机构办理挂失及变更还款账户的手续。

  4.如果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进入新的学校或工作岗位后,请在第一时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将最新联系方式告知经办银行,并且应该与学校保持定期联系。

  贷款期间,如果联系方式出现新的变化,请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经办银行。

  5.助学贷款不仅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而且还给了学生更早拥有 “个人信用”的机会。为了顺利完成人生的第一份信用积累,请务必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逾期未还清贷款,银行将会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甚至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违约信息将会纳入全国征信系统,直接反映在个人信用信息报告中,影响购房、购车贷款、信用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