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体现学院关心生活困难学生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完善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帮困资金,切实有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暂时性的经济困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及申请条件:
1.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学习态度端正,日常生活俭朴,师生评价好,诚实守信,自强不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
3. 在学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如遭遇自然灾害、自己或家人突患重病等)导致失去经济来源,影响到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4.其他未预见性原因,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后认为需要资助的。
二、困难补助标准
困难补助标准分300元、500元、800元三等。一般困难补助为300元;特殊困难补助为500元;十分特殊困难补助为800元。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者提交临时困难补助书面申请及生活困难证明,其所在班班长签署意见;
2.申请者需说明申请理由以及本年度获得奖助学金、参加勤工助学等情况。
3.由申请者辅导员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核后,递交材料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分管书记批准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四、其它说明
1.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个人情况如实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1年9月23日
附件: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3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