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规定: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即为旷课。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学生请假本人提出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
经年级学风建设督导员查课,现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课堂出勤情况通报如下(旷课或迟到三次以上年级将实名通报):
一、旷课情况:
《有机化学》蒋同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班,学号:2022*****2158)
《物理化学》曹同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班,学号:2022*****1443)
《普通化学》曹同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班,学号:2022*****1443)
二、迟到情况:
《物理化学》陈同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班,学号:2021*****2176)
《有机化学》胡同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班,学号:2021*****1044)
三、请假情况:
《材料力学》李昊
《物理化学》蒋兴智
《普通化学》蒋兴智
《自动控制原理》郭欢